
“食人”的三副面孔:求生、癫狂与权力的盛宴
最近我经常收听《IN核公园》的「侦缉探查录 | 悬疑案件纪实」。不论是“食人记”还是“少年犯”系列,都令人不寒而栗。
尤其是近期爱泼斯坦档案的公开,其中涉及“食人”的内容,更在全球互联网上掀起激烈讨论。这让我想写下这篇博客,谈谈“人性”与“食人”。
维基百科中这样定义:
食人,特指人类之间的同类相食。动机包括充当粮食、宗教仪式、文化许可、丧葬习俗、灾难或战争饥荒下的求生行为,也包括医疗目的、仇恨或精神异常导致的食人行为。
历史上不乏因灾害被迫食人的事件,比如“安第斯奇迹”。当事者为延续生命而食人,却仍保持着人性的光辉——承载逝者的意志,在绝境中勇敢生存。
也有如“灰狗巴士案”那样,因精神分裂导致的残暴食人,场面血腥,令人发指。
如果说上述二者尚属“被迫”或“非自主选择”,那么最后一种——出于猎奇、恶意、甚至以伤害、杀害他人为乐的食人行为,则最为恐怖。我们难以想象,一个表面正常的人,背后竟是残忍的食人魔。无论是影视中的汉尼拔,日本的佐川一政,还是欧美的密尔沃基食人魔,皆属此类“人性之恶”的展现。
但这些,都远不如爱泼斯坦档案带给我的恐惧深重。一国的政治高层、社会精英,竟也可能涉足如此行径。难怪前阵子有传言说,美国仅爱达荷州未将食人定为犯罪。当时我还与朋友争论:食人必然伴随伤害,伤害他人怎会不违法?如今想来,是我天真了——倘若食人者,正是法律的制定者呢?
资本主义,可真是一场“食人”之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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